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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中等职业院校(技工院校)实习学生的招收条件及工资福利待遇

2010年06月29日 | 查看: 4477次 | 字号: [] [] []
 

附件3

 

中等职业院校(技工院校)实习学生的

招收条件及工资福利待遇

 

富士康科技集团深圳厂区与中等职业院校(技工学校)实行校企合作。实习学生与普通职工同工同酬。

1.学校资质:具备合法的办学资质。

2.学员要求:具有中专、技校或职高学籍或学历证明;学制2年;年龄16.5周岁以上;第二代身份证原件(必须与本人情况一致);身高符合机台(或设备)安全操作要求;裸眼视力0.6。矫正视力0.8;无传染性疾病;体能素质符合岗位作业要求。

3.作息与薪酬:每周五天工作制,每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,每周至少休息1天;实习学员基本津贴为1200元/月;基本津贴加上延时津贴等,月收入大约在1600-2300元;延时津贴周一至五按1.5倍、周六周日按2倍、法定节假日按3倍支付。

4.期满奖金:实习学员每月75元/人实习奖金,实习期满后一次性发放。

5.浮动奖金:(1)工作提案改善奖金;(2)集团内部刊物投稿,一经采纳将发放相应稿费;(3)集团组织的各项文体比赛都设有奖金。

6.福利待遇:公司参照惯例为实习学员投雇主责任保险(人身意外险+医疗保险)

其他福利待遇与普通工人相同。

 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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